你的,也不,拿回,自己的,的人
提問: 他變了嗎?我該不該給他要回我的那部分錢?怎樣婉轉要回我的錢? 問題補充: 我和男朋友相處一年多了,我們相隔600多公里,在這一年多的時間,每天都要發短信相互問候,傾訴思念之情,每晚都要通電話(我還把我們發的短信建了一個文檔)。以前他上班總遲到,我就每天早上打電話叫他起床,他說;我們有說不完的話。
我很愛他,最近我發現他好象變了,電話很少打,短信也沒有,為了他我付出了很多。我們都是工薪階層,我比他工資高些,為了提高他的生活水平,我們在半年前開始炒股,我的錢全投入了進去,每月發了工資,我都把錢打到股市的帳戶里,我舍不得添置衣服,舍不得買化裝品,生活很節儉。為了他,我能做到的我都做了。他老是要求我聽他的話,平時我和他意見發生分歧時,他就會說我;不聽話,不乖。
現在我感覺他變了,我本想問他是不是變了,可我不想問這個敏感的話,(如果真的不愛了,問也沒用),現在我想要會我的那部分錢,可我不知道怎樣要,即便我們真的不愛了,我也不想傷害這一年來的感情,畢竟我們真愛過。
請朋友們幫幫我,出個注意怎樣把我的錢退出來。
他也沒明確說我們之間不愛了,我憑我的直覺感覺出來,他變了,至于原因我也不想問,愛沒理由,不愛的理由卻有千萬條。愛過,足夠了!
我只想把我的錢 拿回來,我現在什么都不再奢望 医师解答: 首先要明確一下你們是否將要分手?再者你的錢是怎樣使用的?存折是誰的名?在你的手里嗎?錢可以轉到自己名下;如購買股票,用誰的名字?是你的名字可自己決定下一步投資方向;用他的名,在未明確分開的情況下,可慢慢出手變現拿回錢,或另立一個自己的帳戶慢慢轉入或換購其它股票;如果是合資買了房,用誰的名?分手后可協商退還給不要房的一方所投入的錢;買了大件物品可以協商付款;如果是維持生活,買了吃穿用之物,已經消費了,那就不好說了,待分開了,他若愿意補償倒好,可以協商;剩下的東西想用就拿回來,拿不回你就算交學費罷;他若是有良知的人即便不愛你了,也不會傷害你,會好好補償你的;我知道你是做最壞打算,現在就不往里投入資金了,一個男子漢,要靠女人支持生活還不懂得回報,既無志氣又無骨氣,要他何用?說不定你硬氣一些,能提醒他重視你的存在和你的尊嚴,也不能造成他老依靠你或是你老管理他的局面,他能經濟獨立就不要接濟他,你自己也不必太苦自己,打扮一下,不要以黃臉婆的形象出現在他面前,許能緩和一下關系;你能自立,就該自尊自重自強.好好理一理思緒吧.祝你心想事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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